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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关于利用“智慧e校园”平台进行通知发布、公文处理和考勤管理的决定时间:2021-06-01 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 关于利用“智慧e校园”平台进行通知发布、公文处理和考勤管理的决定 泸工技〈行〉〔2020〕17号
为满足学校现代化管理和信息化升级需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年春期起,凡涉及学校通知发布、公文处理和教职工考勤管理,一律通过“智慧e校园”平台完成。学校原则上不再通过QQ或微信群发布通知,不再支持纸质传送公文,不再同意口信或事后请假。现将学校公文处理和教职工请假流程特别规范如下: 一、公文处理流程 (一)相关部门发学校公文处理流程 科室负责人→校长→副校级领导/科室负责人 若为纸质公文,科室应当先将核心内容制成扫描件后再电子版传送。 (二)校内科室拟文处理流程 科室负责人→分管副校级领导→校长→副校级领导/科室负责人 二、教职工请假流程 参照学校《教职工坐班、请假和考勤制度(修订)》(泸工技〈行〉〔2019〕14号),拟定如下流程: (一)干部会议请假流程 当事人→校长 (二)全校性升旗、集会(活动)请假流程 当事人→科室负责人→分管副校级领导→校长 (三)其余请假流程 1.1天以内(含1天)请假流程 当事人→科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→分管副校级领导→校长 副校级领导→校长 2.2~3天(含3天)请假流程 当事人→科室负责人→分管副校级领导 科室负责人→分管副校级领导→校长 副校级领导→校长 3.超过3天以上请假流程 当事人→科室负责人→分管副校级领导→校长 科室负责人→分管副校级领导→校长 副校级领导→校长
说明:学校党务、工会相关通知发布、公文处理和党务、工会活动请假参照上述流程规范执行。
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 2020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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