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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 后勤各服务场所检查违规处理办法 为加强后勤管理,提升后勤服务质量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 我校后勤各服务场所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总务科将不定时进行检查,检查时如发现有违规情况的场所,将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: 一、食堂、校园超市方面 1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、校园超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的,增收管理费20元/次; 2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、校园超市进货索票索证不齐全的,增收管理费50元/次; 3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、校园超市有员工无健康证或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仍继续上班的,增收管理费50元/次; 4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的,增收管理费50元/次; 5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,增收管理费100元/次; 6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超市超许可范围经营的,增收管理费100元/次; 7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水电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,增收管理费100元/次; 8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不按规定价格收费的,增收管理费200元/次; 9.检查时如发现食堂有过期的食材、校园超市有过期的商品的,增收管理费200元/次。 二、充电房、开水房、洗衣房方面 1.检查时如发现充电房、开水房、洗衣房环境卫生脏乱差的,增收管理费20元/次; 2.检查时如发现充电房、开水房、洗衣房水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,增收管理费50元/次; 3.检查时如发现在充电房内放置易燃物品的,增收管理费50元/次; 4.检查时如发现充电房、洗衣房、开水房不按规定价格收费的,增收管理费100元/次。 三、油印室方面 1.检查时如发现油印室环境卫生脏乱差的,增收管理费20元/次; 2.检查时如发现油印室电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,增收管理费50/次; 3.检查时如发现油印室不按规定价格收费的,增收管理费100元/次; 4.检查时如发现油印记录填写存在造假的,增收管理费100元/次。 |